来源:广州阳溢财税 发布时间:2022-05-19
事项名称: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
办结时限: 60( 工作日 );
实施主体: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1、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书;
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材料;
6、营业执照;
7、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提交申请(向相关部门或网上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应急局给予受理;(材料不齐全则会驳回)
3、审批,应急局对办事人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4、办结,审查通过的,符合规定条件,予以许可。
1)生产、经营的产品列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 》中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
2)申请生产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生产企业;
b)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
c)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d)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关键词: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易制毒危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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