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阳溢财税 发布时间:2022-05-20
事项名称: 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新办)
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
实施主体: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书;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该材料免提交);
4、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1、提交申请(向相关部门或网上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应急局给予受理;(材料不齐全则会驳回)
3、审批,应急局对办事人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4、办结,审查通过的,符合规定条件,予以许可。
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关键词: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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